没有资质的“皮包”派遣是否属于劳务派遣
发布日期:2019-02-18 作者:张 点击:
没有资质的“皮包”派遣,日前个别地方仍有存在。
为了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负担,某企业前不久进行了“改制”,大量裁人,把人员“分离”到了其朋友在外成立的一个派遣公司。
然后,通过派遣公司将名下的员工全部转回该企业的名下。据了解该公司并没有注册。
请问没有资质的“皮包”派遣是否属于劳务派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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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劳动合同法》对劳务派遣单位,有严格的法律要求,其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,经营劳务派遣业务,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;经许可的,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。
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。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合格,这种派遣合同是无效的,“皮包公司”作为派遣主体是不行的。
且企业大量用派遣工也有违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六十六条,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,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。